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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各单位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开支社会用工人员经费的人员情况的通知

来源: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人事处   作者:     日期:2019-03-12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相关要求,为规范科研项目经费开支相关人员经费,经计财处、科研 院、人事处会商研究,拟分类统计学校各二级单位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开支人员经费的社会用工人员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全额或部分使用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开支人员经费 的学校事业法人所属各二级单位聘用的社会用工。 请各单位根据统计范围填报《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开支人员经费的 社会用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1)

   二、对于全额或部分使用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开支人员经费的社会 用工,学校将通过统一调整工资编号进行分类管理后,单位方可继续 使用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开支人员经费。

   三、各单位纳入该分类管理的社会用工,在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应明确约定其承担的科研项目工作任务及具体内容。 对于使用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开支社会用工人员经费而未在《劳动 合同》中签订承担科研项目相应岗位工作任务的,请各单位清理所签 订立的《劳动合同》,补充约定相应岗位工作任务及具体内容,填报 《劳动合同补充条款》(详见附件 2)。

   四、请各单位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前,将填报的《使用科研项目 经费开支人员经费的社会用工人员名单》(附件 1)、《劳动合同补充 条款》(一试三份)(附件 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人事处劳 务用工管理科,曾晓燕老师收,电话:66367701,电子文档发送至 QQ 邮箱:971152654@qq.com。

    专此通知

附件 1: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开支人员经费的社会用工人员名单

附件 2:劳动合同补充条款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科研院 2019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