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
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为方便各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人事处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本着提高效率、简化流程、方便职工的原则,确定了对各项申请材料的具体审核流程、审核要求和具体工作联系人等事宜(具体见附件),请各二级单位和教职工查阅。
各职能部门和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进行材料审核时,请务必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8]45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尤其要严格按照文件中附件4 “专业技术职务学术业绩条件相关说明”、附件5“项目分类表”、附件6“学术论文分级”、附件7“奖励分类”等执行。
教职工在提出申请时,需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慎重选择申报。一旦经所在二级单位在《拟评名册》中正式提交,则视为申请一次,并按照[2018]45号文件中“申请人申请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者,须暂停一年方可再次申报”条款,开始计算申报次数。尤其对选择“程序性评审”进行申请的教师,请务必实事求是,若未达到“学术业绩明显高于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性评审的要求,或取得重大社会影响力成果”的,学校有权不对其代表性成果送外审,同时计算一次申报次数。
人事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