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和2012-2014年岗位聘期考核
工作方案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暨2012—2014年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西交校人【2014】41号)要求,现将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依据
1、文件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西交校人[2008]14号)规定:学校区别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受聘人员,积极探索短期、中期、长期合同相结合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学校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2、合同依据。学校2012年全校岗位聘任时,与每位教职工签订的岗位聘用合同。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基础上,以岗位聘用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准确到位地开展学校各类别岗位聘期业绩的全面综合考评。
2、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是决定岗位聘用及岗位薪酬的基本依据。
3、2014年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与2012-2014年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相结合进行;2012-2014年聘期考核结果和2014年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结果各自单独给出考核结论。
三、考核对象与内容
1、考核的对象是所有与学校建立岗位聘用关系,受聘于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各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的年度和聘期考核按照党委组织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考核的重点内容是受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岗位任务书)载明的具体工作任务完成绩效情况。
四、考核组织
(一)成立岗位考核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成员:助理及以上党政班子成员、教授委员会负责人和系(中心)负责人、工会主席、人事秘书、教职工代表
周先礼、李卓慧、马超英、罗妍妍、谭 睿、李遂焰、方 伊、喻 凯、阎智勇、陆 群、胡久梅、陈 琳、教职工代表
(二)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组职责:
1、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岗位分类考评体系和实施办法,并报人事处备案;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职工岗位考核工作;
3、处理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复核申请;
4、处理学校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按照考核类别,岗位考核工作组下设四个考核小组专门负责各类岗位受聘人员的工作述职和考评:
1、管理岗位考核小组:助理及以上党政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系(中心)负责人、专业教师代表(抽签决定)。
2、实验室岗位考核小组:院长、分管实验室和分管教学院领导、实验中心负责人、专业教师代表(抽签决定)。
3、生物工程类专业教师岗位考核小组:助理及以上党政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生物系正副主任、学科教师代表(从生物工程学科教授中抽签决定)。
4、药学与化工类专业教师岗位考核小组:助理及以上党政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药学系正副主任、化工系正副主任、学科教师代表(从药学和化工教授中抽签决定)。
考核时,涉及本人及亲属考评时实行回避制。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ppt内容含教学情况及自评是否完成岗位聘期任务、科研情况及自评是否完成岗位聘期任务、获奖情况及证明材料、公共服务情况、国际交流情况、遵守校规院规情况(含遵守教学纪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学术道德情况),及年度和聘期考核自评结果。
五、考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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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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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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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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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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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岗位考核工作方案,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审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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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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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慧、周先礼、马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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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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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提交个人岗位工作总结,填写聘期考核登记表和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按年度提供聘期内工作业绩和成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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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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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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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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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组对个人提交的考核材料组织初审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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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4-2015.1.8(材料公示地点: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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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服务、国际交流和获奖材料分别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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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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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院管理岗位(办公室员工、辅导员、秘书)进行5分钟述职。岗位考核小组根据述职情况开展考评,确定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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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4,下午3点,学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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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妍妍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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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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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院实验室系列教师进行5分钟述职;岗位考核小组根据述职情况开展考评,确定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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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5中午13:00,学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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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伊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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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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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物工程系教师进行5分钟述职;岗位考核小组根据述职情况开展考评,确定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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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7上午9:00,学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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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礼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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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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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药学与化工系教师进行5分钟述职;岗位考核小组根据述职情况开展考评,确定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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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8下午2点,学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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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超英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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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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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考核工作组最终确定各类别岗位人员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考核岗位受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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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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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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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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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别岗位受聘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本单位岗位考核工作组申请复核;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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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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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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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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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本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考核反馈报告、考核等次比例和各类别岗位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者的处理意见等材料报送人事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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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考核结论汇总表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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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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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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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核工作完成后,年度考核表在考核结束后送档案馆存入个人档案(其中人事代理人员的个人年度考核表交人事处人事科提交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个人聘期考核表经学校审定后,由人事处统一送交档案馆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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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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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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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标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二)考核优秀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
(三)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结果优秀的,且满足学校相关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在新一轮岗位聘用时具备岗位高聘资格,并由教学科研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中视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四)考核“合格”的,在新一轮岗位聘用时具备原级别岗位续聘资格。满足学校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可按学校规定的聘岗方式,续聘原岗位一个聘期。
(五)考核“基本合格”的,在新一轮岗位聘用时原则上不得申请聘任现级别及以上岗位,聘岗单位可选择如下方式之一处理:
1、岗位低聘,通过学校规定的聘岗方式进行低聘,岗位工资及绩效津贴等按低聘岗位标准执行;
2、岗位转聘,对于确实不适合在现任岗位类别继续任职者,本人书面申请,或聘岗单位与其协商,并通过学校规定的聘岗方式转聘到其他类别岗位;
(六)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处理,即由学校和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或不再续聘。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