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实施细则》已公布,评选申报工作已开始,详见附件。
为做好我院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学生联名推荐方式已经通过学院学生工作组通知学生;学院提名方式将在教师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请各位老师按照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进行个人自荐,并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并请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稿于2014年10月7日前发送给邹远老师(419551959@qq.com),10月8日将纸质材料送到九里3605。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