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西交校教【2017】47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达到结业标准的”应予退学的有关规定,2013级程超(学号:20134440)同学和张航龙(学号:20134450)同学于2013年9月入学,至今未达到结业要求,且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应予退学。张航龙已qq告知拟退学处理决定,至今未回复;程超无法联系上本人。学院特发布此公告,具体公告内容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处理决定送达,如果对上述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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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