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促进学院各专业良性发展,根据2011年修订的《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具体实施细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并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生物工程、制药工程专业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同时也适于转入我院的其它专业学生。
二、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许提出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并有成果、证书、转入学院2名教授推荐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
(二)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或四川省人民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别的专业学习;
(三)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
(四)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在本院两个个专业中适当调整。
三、学生被允许转专业,原则上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一)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三)必修课成绩在年级专业排名前30%;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高考入学分数一般不低于转入专业当年的可比最低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专业思想不稳定的学生干部;
(二)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三)曾经办理过转学或转专业者;
(四)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者;
(五)学校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
(六)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七)应予退学的学生;
(八)无正当理由者。
五、为了保障学科专业协调发展,转专业原则上只限于本学院内的专业,且严格控制转专业学生总数,本院内转出或转入比例一般不超过本专业该年级学生总人数的3%,本学院内转专业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总人数10%。
六、转专业处理程序:
1、转专业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2、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各系主任组成,院长任组长。学院通过网站向学生公布实施细则,由学生辅导员、教务员接受学生咨询。
3、第九周学生向各系提交转专业初审表,各系成立2-3名专家和学生导师组成的审核小组,负责对提出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初审,对申请理由逐一核实,并会同教务员审核成绩,确认必修课成绩在年级专业排名前30%以内,同时对申请转入的本科生进行考核,通过后,经系主任签字,上报学院审批。第十周登录教务网提交转专业申请,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4、若第一学年春季转出本院学生比例达到该专业学生的3%,则第二学年不再受理该专业该年级的转出申请。
5、接受本科生转专业的条件:本校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理工科学生,成绩优异,所修基础课程全部合格者,需参加转入专业规定的相关考核。
七、本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八、学院对本规定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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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