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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   作者:     日期:2023-09-28   点击数:  

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全体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在2023年9月-10月期间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学院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全体研究生班级、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评选内容

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集体荣誉称号含:研究生忠忱班集体、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各参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次PADP项目立项,或者班级所在党支部至少立项1次“领航先锋”工程子活动,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二、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各班级可推荐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28-109日)

1.学生申请

参加各类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4),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附件8-10)。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提交申请材料

10月9日17点之前以班级或学生组织为单位提交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材料提交至J3605杨老师处。

(二)班级申请阶段(928-109日)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5)、《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6),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在10月9日17点之前将班级集体荣誉称号申请材料交至J3605杨老师处。

(三)学院评审阶段(1010-1026日)

1.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严格对照《管理办法》,对学生(班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宁缺毋滥。

同时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需经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推荐,在《材料清单》上签字。

2.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各类荣誉称号的拟推荐人选(班级)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拟推荐的“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拟推荐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其中“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主要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2022-2023学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附件7),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主要申请材料包括《集体审批表》《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

四、注意事项

1. 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级组织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因在外联培等原因,《审批表》、《材料清单》等相关申请材料中,需要申请人、班长、指导老师、导师签字的地方暂时可以电子签代替。后续若有变动,以后续通知为准。

3. “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在我校读研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即2022-2023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4. 学院将从拟推荐获评“研究生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中,择优推荐班级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若推荐班级获评“研究生忠忱班集体”,则不再兼得“研究生优秀班集体”。

5. 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6. 根据《管理办法》,“竢实扬华奖章”获得者,在毕业离校前有存在学术道德不端行为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章。

7. 在评优过程中,对评优工作有疑惑的同学们可咨询学工组杨老师,028-876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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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